根据《成都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及《成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于未达到毕业证书【针对已毕业学生】或学位证书颁发条件的学生【针对即将毕业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回校(每学期开学前五周之前)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的学习,以达到换发毕业证书或申请补授学位证书的要求,现将相关重修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第三周星期一(3月19日)——第六周星期五(4月13日)的工作时间
二、选课地点: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务大厅教学运行窗口)
三、选课流程:
1、选课学生在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或《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位课程重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本人基本信息。
2、选课学生将填写好本人基本信息的申请表交至学生1101办公室,请教务办老师协助确认未获得学分课程信息(务必保证课程代码符合专业教学计划),并核算重修课程学分学费后签字盖章。
3、将核算过学费的申请表交至财务处收费科(行政楼财务大厅),由财务处收取课程学分学费。
4、学生将交费收据和申请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教务大厅教学运行窗口),由教学运行科老师帮助学生完成选课。
5、学生完成选课后需向任课教师报到,根据任课教师教学安排完成课程学习。
美术与影视学院教务办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doc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