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8届毕业生全校性任选课补交学费的通知
全体相关学生: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选修课程重修学分收费管理办法》(成院教[2011]183号),现将2018届毕业生全校性任选课补交学费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布,请组织学生进行核对,有问题请于2018年5月11日12:00前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反馈(行政楼教务大厅,办公电话:84616014)。财务处将于5月15日(第十一周周二)集中代扣任选课补交学费,请相关学生5月14日前将应补交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学生银行卡有问题请与财务处(行政楼财务大厅,办公电话:84616026)联系解决。
附件:17-18-2学期补交全校任选课明细.xlsx
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