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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程教考分离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18:07:25|浏览人次:

各教学单位:

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价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规范考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学生刻苦认真地学习,提高教学质量,从本学期开始,学校决定开展教考分离试点工作。现将本学期教考分离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考分离实施课程范围

1.通识必修课程: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心理学、国学经典导论等。

2.学科平台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理论力学、工程制图、工程训练、电路原理、模拟电子电路、数字电子电路、自动控制原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3.学位课程: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课程。

4.专业课程: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同一学期开设,两名以上(含两名)教师讲授,课程性质属于考试的课程都应纳入教考分离课程范畴。

二、教考分离课程试题(卷)库建设要求

1.试题(卷)库的建立是教考分离考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严格把好考试关的重要保证。为使教考分离考试工作顺利推进,各教学单位应积极推进试题(卷)库建设,并于1-3年内建设完成。试题(卷)库要结合实施过程和教学内容的改革逐步补充、调整和完善,命题要求根据《成都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为保证教考分离试题(卷)库试题的质量,要求各教学单位成立专门的试题(卷)库建设小组,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任组长,组织试题(卷)库建设小组成员根据教学大纲命题,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每门课程至少要提供15份以上题型和格式相同、难易度和份量相当的试卷含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经过试题(卷)库建设小组审题后,建立试题(卷)库。

3. 试题(卷)库由专人负责保管,每学期考试随机抽取试卷,凡参与试题(卷)库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卷内容。对于违纪人员,学校将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教考分离课程教学过程组织要求

为保证学校教考分离工作的顺利推进,对实行教考分离课程的教学过程,应做到“三个统一”基本要求。

1.统一《教学进度计划》: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由课程所属系(或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编制统一《教学进度计划》表。

2.统一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在执行同一《教学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课程所属系(或教研室)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做到统一教学要求。

3.统一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须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评分。

四、本学期教考分离试点工作组织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实施教考分离试点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以教学单位主管领导为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到每位教师和学生。

2.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教考分离工作实施规划,确定本学期开展教考分离课程(通识必修课程、学科平台课程本学期必须实施教考分离,学位课程及专业课程各学院根据试题(卷)库建设情况各学院自行确定),“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考分离实施方案”及“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考分离课程列表”(附件1)于10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子版发送至20504266@QQ.COM。

3.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考试大纲(附件2)。考试大纲应在充分总结近年来课程考核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各相关知识点的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考核方式、题型分布等指标,经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4.各教学单位应在第6周前向学生公布本学期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并做好宣传工作。

5. 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试卷(题)命题小组,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在第15周前完成试卷(题)库建设,本学期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应建立不少于4套试卷(题)库,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密封保存,密封后的试卷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接触,期末考试试卷由教学单位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随机抽取并由专人送至印刷厂印制。

6.实行教考分离课程的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每学期期末统一进行。

7.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和教考分离总结工作,不断完善试卷(题)库建设,改进教考分离工作,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