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单独找老师联系的补缓考科目则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教务办咨询老师电话和与任课老师联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凡是参加考试的同学,请提前二十分钟到达指定考室,并带上学生证和一卡通,否则不能参加补缓考;
3、凡是补考成绩不及格者,则第三周自行到教务网进行重修选课;
4、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教务办联系,教务办联系电话:84616520
学号 | 姓名 | 院系 | 专业 | 行政班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院 | 考试类型 | 补缓考安排 |
201811202318 | 谭怡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表演(本) | 音乐表演(本)18-3 | 12470184 | 中外器乐选修(4)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缓考 | 在2月26日之前联系任课老师考试 |
201811202318 | 谭怡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表演(本) | 音乐表演(本)18-3 | 12420235 | 器乐(5)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缓考 | 在2月26日之前联系任课老师考试 |
201711038311 | 卿燕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表演(本) | 音乐表演(本)17-3 | 10451420 | 器乐(7)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缓考 | 在2月26日之前联系任课老师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