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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常态化听课评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16:01:23|浏览人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要求,健全常态化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营造重视教学、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音乐与舞蹈学院本学期组织开展常态化听课评课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内容与形式

(一)听课形式:通过同行评价、领导干部听课、督导听课等多元化听评课方式,实现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听课全覆盖,确保每位教师至少被听课2次,促进教学经验交流与教学能力提升。

(二)听课内容:重点考察教师教学态度、内容、方法和效果,与教师共同探讨改进办法,帮助教师持续提升教学能力,同时关注学生出勤情况及课堂听课状态,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计划:学院各教研室需统筹安排听课计划,按月推进听课进度,确保本学期内覆盖全体教师,每位教师被听课不少于2次。

(二)课程评价:领导、教师完成课程听课后,可通过超星学习通(首页-成都大学(老师)-领导干部听课评价/同行评价或教务系统PC端(教师端-评教管理-领导干部听课评价/同行评价)提交课程评价。

(三)听课情况报送:听课人员应同时对课堂进行记录,各教研室根据《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听评课情况月度统计表》(见附件)自行制定本教研室听课记录表。各教研室于每月30日前将附件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办,电子版以“教研室名称+听评课月报”命名发送至670235356@qq.com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注重实效。听评课结果将用于教师年度考核、教学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请各教研室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听评课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学院将定期通报听评课情况。

(二)公平公正,重在引导。听课人员应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结束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实事求是,既肯定优点,也中肯地指出改进方向,形成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

(三)及时反馈,形成闭环。各教研室应对每月听评课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向教师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学改进,做好持续改进的记录,形成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的良性循环。






音乐与舞蹈学院听课计划表.xlsx

音舞-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听评课情况月度统计表.xlsx

25-26-1教师课表.zip

一审:何洋托美次仁

二审:吕宏伟

三审:曾勤